发布日期:〖2017-3-14 9:18:33 〗 类型:〖中央税讯〗
税收负担过重一直让中小微企业叫苦不迭。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金羚集团董事长潘皓炫建议,进一步落实好企业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促进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谈及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感触,潘皓炫表示对国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决心印象最深。“‘三降一去一补’,每一招都是很‘实’地扶持实体经济。特别是税收优惠方面,2016年政府为企业减了5000多亿,收到了一定的实效。2017年将继续减费降税5500亿左右,可见政府的决心很大。”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金羚集团董事长潘皓炫
优惠政策的接连出台让许多企业家感到“有了盼头”,但很多人跟潘皓炫一样,十分关注政策出台后的落实问题。“好政策的细节需要我们一一落实。”潘皓炫说。
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中小微企业压力增大,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这意味着受惠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
不过,在潘皓炫看来,这些优惠政策在落实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政策制定未体现出考虑工商户与企业的行业差距,以统一营业额标准确定减免税对象,从业人员数划线偏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部分行业的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大;营改增税收政策调整后,部分工业企业和工程类企业甚至感觉税负不降反增,等等。
针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潘皓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应该统一。当前,工信部和财政部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不一。以工信部定的标准来看,小型企业为300人以下,而财政部定的是100人以下,由此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的企业原本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如果员工人数超100人,就无法享受该政策,而实际上他们的负担更重。因此要先把标准统一,使政策能够普惠。
第二,原来一些以人力资本运作较多的小微企业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建议研究出台延续营改增前各地方营业税有关优惠政策的措施,确保营改增后企业的总体税负只减不增。
第三,对符合优惠政策扶持的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的政策。既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又使到下游企业可获得进项抵扣,实现税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