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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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计费基数
100万元(含)
以下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5000万元(含)
5000万元-1亿元(含)
1-5亿元(含)
5-10亿元(含)
10-100亿元(含)
100亿元以上
备 注
财务报表审计
(年)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5‰(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收)
1.5‰
0.8‰
0.4‰
0.3‰
0.22‰
0.15‰
0.1‰
0.06‰
1、中期报表审计:对一季度、半年度、前三个季度的报表审计分别按年度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50%、70%、90%计收。
2、财务报表审阅:按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50%计收。
资本验证(次)
验资金额
3‰(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收)
1‰
0.5‰
0.25‰
0.03‰
涉及财务报表审计的,按年报审计收费标准计收。
合并、分立、清算审计
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计收;超过三年以上的年度收费比照报表审计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项目鉴证金额
此类业务一般按照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20%计收,其中: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计收;涉及经济案件审计、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业务,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200%计收。对于超过三年以上的年度,收费比照报表审计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项目参见《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
说明: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万元,收费金额为100万元×5‰+(500-100)万元×1.5‰+(1000-500)万元×0.8‰+(3000-1000)万元×0.4‰=2.3万元;
2、本表为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
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费,按照本标准的2-4倍上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