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需要明白,做账之前,会计人需要知道准则是怎么规定的,也需要清楚税法和准则的差异所在,而千万不要把税法规定当成准则来做账。
《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实质重于形式,会计确认计量应该按经济实质确认,发生了支出,就应该确认,发票只是一种形式要件,就算没有发票,还有支付流水凭证、有内部支付流程、有对方的签收证明,这些都是做账的依据,我们应如实按规定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