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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哪些税事,你都清楚吗?
  • 2018.12.10
  • 房屋买卖哪些税事,你都清楚吗?

    识力德财税 成都识力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天前

    01个人买房主要涉及哪些税?

    个人购买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个人买方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印花税

    政策优惠

    根据财税〔2008〕137号文: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契税

    政策优惠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02

    个人卖房主要涉及哪些税费?


    个人出售住房


    个人出售住房,主要涉及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如下:

    增值税

    征收率:5%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市区)、5%(县城和镇)、1%(乡村)征收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2%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免征

    印花税

    免征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什么时间应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

    第六条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室外着火,千万不要着急开门,以防大火蹿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或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火苗。

    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是否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三、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需注明不动产地址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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