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税业务
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含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机)、各类申报客户端(含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等暂停服务。
(二)社保费业务
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缴费业务,2019年1月21日8:30至2019年1月28日24:00暂停办理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保费缴纳以及纸质票据打印业务,其余社保业务可正常办理。2019年1月29日0:00至2019年1月31日8:30,暂停办理所有社保费业务。
(三)非税收入业务
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非税收入业务,除普通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外,其他非税收入业务在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期间暂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