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

联系人:赵老师

 Tel:028-83172217

 Fax:028-86282585

手机: 189-8008-4617

          189-8044-5097 

         133-0817-9667

QQ:369838616


  •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 2020.06.18
  •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相关解读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应当缴纳的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5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可以缓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公众号ID:18980445097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审计

    税收策划|工商变更|公司注销

    代办商标、专利、著作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观景台805室

    电话:028-83172217      

     028-86282585

上一篇: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优惠?
下一篇:1分钟带你了解:小型微利企业缓缴企业所得税要具备哪些条件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