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

联系人:赵老师

 Tel:028-83172217

 Fax:028-86282585

手机: 189-8008-4617

          189-8044-5097 

         133-0817-9667

QQ:369838616


  • 刚刚!个税又出新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 2020.12.07
  • 刚刚!个税又出新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重磅消息!2021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施行,两类纳税人受影响,快看有你吗?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公众号ID:18980445097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审计

    税收策划|工商变更|公司注销

    代办商标、专利、著作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观景台805室

    电话:028-83172217      

     028-86282585



上一篇:明年起两类纳税人的个税预扣预缴有变化!提醒注意适用条件
下一篇:“商业折扣”vs “现金折扣”你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