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

联系人:赵老师

 Tel:028-83172217

 Fax:028-86282585

手机: 189-8008-4617

          189-8044-5097 

         133-0817-9667

QQ:369838616


  •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吗?
  • 2021.04.28
  •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吗?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理解、精准享受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今天带你了解↓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公众号ID:18980445097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审计

    税收策划|工商变更|公司注销

    代办商标、专利、著作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观景台805室

    电话:028-83172217      

     028-86282585


上一篇:快讯!两部门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下一篇:计算公式请收好!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税额这样算 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