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

联系人:赵老师

 Tel:028-83172217

 Fax:028-86282585

手机: 189-8008-4617

          189-8044-5097 

         133-0817-9667

QQ:369838616


  • 账面是亏损的,却还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那些事您必须得知道
  • 2021.11.22
  • 账面是亏损的,却还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那些事您必须得知道

    识力徳财税 今天


    年终将至,有的老板可能会疑惑:“我们公司全年成本费用实际发生并且取得的发票的这么多,远超今年收入,账面是亏损状态,会计为啥还跟我说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她没有核算清楚哦?”针对这样的疑问,这期小U就来给会计老师正个名,继续说说企业所得税,你必须得知道的那些事——不是所有正常发生并且取得发票的费用都可以全额扣除,下面我给大家举几个大部分企业都会涉及到的费用类型。

    一、业务招待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举例说明:某公司全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全部都取得发票),计算过程为 500x5‰=2.5万<100x60%=60万,则该公司当年准予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剩余的97.5万元业务招待费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

    二、利息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是通过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是不能全额扣除的。

    三、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当年发生的广宣费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15%准予扣除,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宣费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30%准予扣除,烟草企业的广宣费不得扣除。

    四、职工福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前由于风高物燥,不仅居民住宅要小心防火,各工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厅等更要警惕,一旦失火,极易火烧连营,火势迅速蔓延,后果严重。


    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需要在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的。

    五、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也就是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时纳税调整,超过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举例说明:某公司2019年剩余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有2万,2020年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万,当年发生工资总额100万,则2020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计算过程为:100x8%=8万,法律规定可扣除的8万>实际发生的3万,所以汇算时无需调整,3万 +2万=5万,当年实际发生的再加上去年结转的总和5万,为2020年可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六、职工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也就是说当年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的2%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做纳税调整。

    公众号ID:18980445097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审计

    税收策划|工商变更|公司注销

    代办商标、专利、著作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观景台805室

    电话:028-83172217

               028-86282585


上一篇:这笔奖励不属于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为何?
下一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