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发票也能扣除的业务
在实务中,有10种情况即使没有发票也是可以扣除:
1、每次支出不超过500元的小额零星业务
使用情形:对方是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是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
扣除凭证: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的内部凭证
2、工资薪金
适用情形: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关系的其他支出。
扣除原则:合理部分予以扣除
扣除凭证:凭借工资表、付款凭证为扣除凭证
重点提醒:劳务费需要发票进行税前扣除,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是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些现象。
3、差旅费补助
扣除凭证:差旅费补助可凭借差旅费报销单等资料作为扣除凭证。
注意事项:补助标准可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或由企业相关制度规定。
提醒:凭证应标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4、误餐补助
补助范围: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午餐费。
扣除凭证:可凭借误餐费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领单作为扣除凭证
5、抚恤金
扣除凭证:可凭借发放明细表、付款凭证等作为扣除凭证。
6、境外购进货物或发生劳务支出
扣除凭证:凭开具的发票和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凭证。
提醒:税务审查机关有异议时,可能要求企业提供确认证明。
7、分租房分摊的水电等费用
适用情形:适用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
扣除凭证:可凭借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凭证。
8、共同接受劳务采用分摊方式
扣除凭证一: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可根据发票和分割单作为凭证。
扣除凭证二: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纳增值税劳务,可凭借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扣除凭证。
9、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扣除凭证:可凭收息凭证,向投资者兑付利息证明、付款凭证等作为扣除凭证。
10、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扣除凭证:可凭借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