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对成都来说
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接下来的成都
又将有一大波政策相继出台
生活在成都
每一条新的规定
都和我们息息相关
关系着我们的切身利益
别怪我没提醒你
快来看看吧
站上新起点,成都能不能肩负国家使命、引领区域发展,关键在产业支撑。
产业在城市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产业发展的过程,就是先进生产要素和优秀人才向城市聚集的过程,产业一旦形成规模,将产生滚雪球式的集聚效应,吸引更多外部资源要素加快集聚,促进内部新生主体快速衍生和成长。
近日召开的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对推进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要创新要素供给方式,促进要素供给的结构性、制度性转换,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要素供给新体系。
据《成都产业发展白皮书》,成都作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同时,创新市级层面要素供给,包括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土地、财政金融、能源、物流7个方面的政策,旨在增加要素聚集能力,降低要素交易成本,创造促进要素高效配置的平台环境,大力推动各要素资源加快向现代产业集聚。
成都市促进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级试验区(示范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包括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
1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
■2017年1月1日起,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定期限内免予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的股权激励,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可申请停居留及永久居留
■对成功参与改组改制的军民融合企业,按合同实际出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鼓励通过约定股份或出资比例方式,对高校院所与发明人组成的公司中的发明人进行知识产权奖励,可享受不低于70%的股权
2
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的,合伙人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对国家部委与地方政府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中开展间接费用补偿、科研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后补助和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
■在示范区内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试点,为高科技成长型非上市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募集
■允许将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列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在示范区内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院所转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投资,从所获收益中给予完成、转化该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出资获得的股份、出资比例的50%
市级层面包括人才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土地政策、财政金融政策、能源政策、物流政策七个方面
1
人才政策
■对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人才,可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外地大学生来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在华高校外籍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私入事务类居留许可
■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
2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0%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配套
■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市本级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支持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支持企业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化,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设立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不低于300亿元;建立规模1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和5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
■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计划”,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
■加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和展示交易平台,为用户提供成果对接的精准服务
■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3
知识产权政策
■实施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围绕全市重点产业设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专项,每个专项支持经费30万元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推动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骨干龙头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最高支持经费100万元
■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工程。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和市级财政匹配资金共3亿元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主营业务1000万以上,或持有可运营专利数量1000件以上的骨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对职务发明中涉外专利申请给予10000元/件的资助,取得授权的最高给予30000元/件资助
■实施保护环境净化工程。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国家级公共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资助
4
土地政策
■在符合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
■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动态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对鼓励类重大工业项目地价实施优惠政策
■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引导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租赁使用工业多层标准房
5
财政金融政策
■设立目标规模1000亿元的成都发展基金,通过子基金群力争带动5000亿元社会资本,投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
■支持内外资银行、保险、投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蓉设立地区总部;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结算中心、数据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信用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争取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牌照
■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规模,放宽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
■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和小额再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
■鼓励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并购贷款、银保互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创新
■争取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在蓉设立西部服务中心,对实现上市融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优化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服务企业功能,建立对接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拟上市企业“蓄水池”
■推动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债融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符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企业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立以“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为重点的跨金融服务中心
6
能源政策
■支持对“东进”等重点区域精准扶持,提供优价供电,对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精准扶持
■支持售电公司对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精准扶持,执行藏区留存电量单一制端配电价
■争取省上进一步放开我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从2018年起,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同时,新增电量可享受富余电量政策
■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供应中间环节,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支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日用气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较大用户,通过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实施优惠政策
■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
■合理核定城镇燃气企业配气价格,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配气价格,特别是工业配气价格
■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放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余电上网电价
7
物流政策
■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扩大海关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试点范围
■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和一体化通关,推行“7×24小时”通关
■实施政府购买机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减免国际货物进出口岸的吊装、移、留存和仓储等费用,降低企业口岸操作成本
■继续执行进出省内水运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
■搭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企业和物流供应商信息
■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和多式联运,制定推广仓储、配送、车辆、托盘、冷链等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形成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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