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识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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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9.04.10
  • 识力德财税 成都识力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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