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
需要缴纳增值税。
参考: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三)销售额。
3.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