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用人单位月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当月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月平均用工人数。
我们知道像劳务派遣这种公司,盈利点就是收取的管理费,其他和劳务工人相关的工资、社保等费用都是代收代付,用工单位给多少,他们就发多少,如果这块残保金征收,那么那点管理费肯定是无法支持的,如果要保持利润,那么这块最终还是只有转嫁给用工单位。
如果劳务派遣被征收,唯一的出路就是让用工单位来承担了。
残保金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1、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咋计算?
答: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如何理解?
答: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非正常户以何种方式申报保障金?
答:转正常户后再进行申报。
5、残保金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缴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