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rmbgl@pbc.gov.cn。
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政编码:1008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