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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老师,前几天我公司外聘了财税专家给我公司管理人员培训,我们负责报销讲师的高铁票981元,请问能否计算抵扣增值税81元?
答复
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1 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提醒
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同样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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