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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重磅通知: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受到什么处罚?
  • 2018.10.12
  • 国家税务总局重磅通知: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受到什么处罚?

    这几天的热点恐怕是范冰冰案终于公布了结果,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税行为分别处以0.5至4倍罚款,责令其按时缴纳税款、滞纳金、罚金共计8.8亿元。



    Part

    1

    8.8亿元是什么概念

    刚出库的新钞

    一张百元的重量约1.15克

    一万元新钞就是115克

    100万新钞就是11500克,也就是23斤

    1个亿就是

    1150000g=1150kg=1.15吨




    Part

    2

    范冰冰的会计要坐牢

    除对范冰冰的罚款处罚以外,公示中还有一条跟其财务人员相关的内容。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根据刑法162条,隐匿账簿资料情况严重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肯定会有人疑问为什么对范冰冰本人处以罚款,但会计却要摊上刑事责任,关于这一点在《刑法》、《会计法》中均有对应条款。

    偷税尚有一次机会,销毁隐匿会计账簿就不行了;而范冰冰的经纪人指使员工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很大可能将受到刑事处罚。

    所以,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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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范冰冰被罚超8亿,会计呢?

    这几天小力和大家一样,一直在关注冰冰税案,除了范冰冰被罚8亿之外,其实小亿更关注税案背后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会计人员很容易触犯的一个罪名: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调查的结果以及处理: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结果显示:范冰冰的经纪人因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会计凭证、账簿一般都是由会计把保管以及处理,此次会计人员到底有没有受到什么处罚暂未得知,但是大家很关心这些会计怎么样了?

    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是会计人最容易触犯的一个罪名:会计人员稍有不慎、甚至莫名其妙、或者不知不觉就会深陷其中、触犯刑法,切记做好风险防范。

    若此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是范冰冰公司的会计,会受到什么处罚?看完以下内容你就知道了。最新修订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做假账的、隐匿毁坏凭证等违法行为的会计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第四十条)

    一、犯罪主体,这个罪名有2个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处罚。


    二、犯罪构成,这个罪名构成的核心:

    1、隐匿。
    2、 故意销毁。


    注意1:无论行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只要实施了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都构成本罪。

    注意2: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犯罪对象,依法应当保存的: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

    四、风险防范,作为财务人员必须做好风险防范:

    提醒1:企业不要设置内外账、两套账。
    提醒2:对于公司的财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到规定年限,切记销毁。
    提醒3:做好日常会计交接,分清会计资料的保管责任人。
    提醒4:对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毁损资料,必须做好证据说明。
    提醒5:单位建立好内控,明确会计档案保管责任。
    提醒6:企业要建立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制度。
    提醒7:会计档案要按照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1: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2: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立案追诉规定(二)第八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Part

    4

    违法的会计该小心了


    一、新会计法+会计信用制度实实施,会计面临全面的法律约束

    1、2017年11月,根据新会计法的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2、今年4月,财政部正式宣布,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就是说以后将建立税务诚信制度,会计违法的成本越来越高,企业被查会计人也难辞其咎!快来看看具体情况。


    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内容第三条)


    (一)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二)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财务人的违法成本将越来越很高,虚开、挪用公款、贪污……都将被惩处。



    二、诚信是会计的核心,国家要求也越来越严

    1、今后对会计人的要求更加严格,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加强会计诚信教育。

    政策十分明确,会计人必须坚守诚信,绝对不允许做假账、虚开发票、帮助企业逃税漏税,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2、建立会计人的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降职、解聘,甚至禁业!

    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

    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对于整天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人员来说,经常会受到财、权的诱惑,如果职业道德观念不强、自律意志薄弱,很容易成为权、财的奴隶,走向犯罪的深渊。希望各位会计人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一身正气,还要不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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