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税前列支;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十二、税委会公告[2018]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降至15%, 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
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十三、国务院令第693号:环保税开征
2018年1月1日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十四:财税[2018]58号: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个税政策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依法缴纳个税。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十五、财政部公告172号:新能源车免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十六、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政策要点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
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实行一次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