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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政策~今天来看小型微利企业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明确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一起来看看政策要点吧
1
适用时间
2020年5月1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2
适用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
小型微利企业
具体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条件的企业
3
政策内容
按时申报
暂缓缴税
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剩余申报期
完成预缴申报后,
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4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
特别提醒
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该项政策可以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同时享受。
公众号ID:1898044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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