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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3年“三代”手续费支付相关事项的通知
  • 2013.12.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于2013812日发布《关于2013年“三代”手续费支付相关事项的通知》,现将2013年“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手续费支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付时间:2013108日至20131130日。

    二、支付比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代征合同确定的比例。

    三、办理“”手续费领取所需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代征(扣)税款手续费的领据,领据为一式两份,可在申报服务科柜台领取。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手续费支付不再使用现金方式,一律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请在领据上准备填写开户银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2.带领“三代”手续费的相关税票复印件一份,要求裁剪至与“代征(扣)税款手续费领据”尺寸相同。

    3.企业办理领取手续费时,应出具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合法收款凭据。

       三年内合并领取手续费的单位,领据和相关税票要分年度填写、复印装订,收据可以合并开具。

    4.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还须提供委托代征协议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相应代征税款结报单,并报送管理科审核。

    5.前一度(次)已领取手续费的单位请带上“代征(扣)税款手续费领据”留存联复印件一份(用于核对已领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备齐上述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到我局财务核算科139号办公室办理。由于超过时限或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办理者,请各单位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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